基本信息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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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办理部门
城管交通科
办理程序
窗口申请→受理→现场勘查→批复
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针对用户
法人
联系电话
0791-85775949
监督电话
0791-85778512
办理地点
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山中大道1128号南昌县行政审批局城管交通科窗口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材料
《南昌县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表》
*必要
申请单位申请报告
*必要
营业执照复印件
*必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必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必要
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至少十份)
*必要
保洁承诺书(盖相关公司公章)
*必要
消纳证明(盖相关公司公章)
*必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必要
建筑垃圾运输合同复印件
*必要
土方测量技术报告(含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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