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理材料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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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登记事项 (质量负责人)

办理部门
经济事务科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网上审核)-审批-发证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即办件
针对用户
法人
联系电话
0791-85777835
监督电话
0791-85778512
办理地点
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山大道1128号南昌县行政审批局经济事务科窗口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申报条件
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企业负责人应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2、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企业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处方药销售审核和用药指导等药学服务工作; 3、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 4、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设施设备及卫生环境; 5、具有符合GSP要求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6、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7、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 8、企业请通过江西省药监局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及上传材料。 (二)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收费依据与标准
本事项无收费

办理材料

企业网上申报:
(一)申报网址: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照含证”平台(http://fw.amr.jiangxi.gov.cn/yzhz/pages/yzhz_grindex_sjnew.html)
(二)申请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
*必要
2、《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必要
3、质量负责人身份证、执业资格或职称证、个人简历
*必要
上述材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
1、登入后选择南昌市,点击办事指南,然后在对应事项中选择在线办理。
*必要
2、接收申请的机构:南昌县行政审批局。
*必要
3、企业不要自行申请撤回,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申请驳回。
*必要
4、所有材料以PDF格式上传,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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