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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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原非防洪建设项目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办理部门
农业事务科
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受理→审核人审查→现场踏勘(专家评审)→科室负责人审批→分管局长审批→局长审批→下发同意书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针对用户
法人
联系电话
0791-85775389
监督电话
0791-85778512
办理地点
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山大道1128号南昌县行政审批局农业事务科窗口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 午:13:30-17:00
申报条件
1、符合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规划; 2、具备避洪功能; 3、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建设方案; 3、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建设方案;
收费依据与标准
本事项无收费
办理材料
1、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请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文件)
3、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4、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有关文件
5、防洪抢险补救措施和现场清理复原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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