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理材料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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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企业经营期限、经营范围变更

办理部门
经济事务科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受理人员签字→科长审批→办结发证

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个工作日
针对用户
法人
联系电话
0791-85777835
监督电话
0791-85778512
办理地点
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山大道1128号南昌县行政审批局经济事务科窗口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材料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必要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必要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本事项无收费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必要
①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必要
②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必要
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必要
④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必要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必要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必要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必要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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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权限内企业经营范围、经营期限变更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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