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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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
办理部门
投资项目科
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材料→窗口受理→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查→主要领导审核→发放批复
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时间)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时间)
针对用户
法人
联系电话
0791-85775181
监督电话
0791-85778512
办理地点
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山大道1128号南昌县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科窗口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 午:09:00-12:00 ;13:30-17:00
收费依据与标准
本事项无收费
办理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
*必要
2、项目建议书批复(投资3000万以下提供)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投资3000万以上提供)
*必要
3、南昌县政府会议纪要或抄告单
*必要
4、有资质单位编写的项目初步设计文本(投资1000万以上提供)或概算文本(投资1000万以下提供)(备注:概算文本要求盖编制单位公章以及造价员章;要有编制说明、概算总表;用定额计价法编制不能用清单计价法。)
*必要
5、中介评审结构出具的评审报告(投资1000万以上提供)
*必要
6、地质勘查报告(视项目情况提供)
*必要
7、土方测量报告(视项目情况提供)
*必要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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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初步设计)申请报告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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