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理材料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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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设立

办理部门
经济事务科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受理人员签字→科长审批→办结发证

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即办件
针对用户
法人
联系电话
0791-85777835
监督电话
0791-85778512
办理地点
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山大道1128号南昌县行政审批局经济事务科窗口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材料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必要
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必要
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必要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承诺书
*必要
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必要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必要
名称自主申报信用承诺书
*必要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必要
注:2、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必要
注:3、分公司设立材料全部由总公司法人签字,总公司盖章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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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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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信用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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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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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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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信用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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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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