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理材料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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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个人独资企业设立

办理部门
经济事务科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受理人员签字→科长审批→办结发证

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即办件
针对用户
个人 法人
联系电话
0791-85777835
监督电话
0791-8577851
办理地点
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山大道1128号南昌县行政审批局经济事务科窗口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材料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住所证明材料: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承诺书
名称自主申报信用承诺书
注:1、个人独资企业后面不能增加股东,不能变更企业类型
注:2、法人、委托人要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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