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理材料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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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河道采砂许可

办理部门
农业事务科
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受理→科室负责人审查→现场踏勘(专家评审)→科室负责人审批→局长审批→下发采砂许可证、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针对用户
法人
联系电话
0791-85775389
监督电话
0791-85778512
办理地点
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山中大道1128号南昌县行政审批局农业事务科窗口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申报条件
(一)有经营河道砂石业务的营业执照; (二)采砂作业方式符合规定; (三)有符合采区规划要求的采砂设备和技术人员; (四)采砂船舶机具)、船员证书齐全有效; (五)使用的采砂船舶机具)符合所在地数量控制要求; (六)无违法采砂记录;
收费依据与标准
本事项无收费

办理材料

1、河道采砂申请书;
*必要
2、采砂船舶证书;
*必要
3、工程性采砂提供项目批准文件和可行性;
*必要
4、采砂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必要
5、河道采砂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提交与第三方达成的协议(社会稳定评估报告)。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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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河道采砂申请书(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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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河道采砂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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