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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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办理部门
农业事务科
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科室负责人审核→现场勘察同意→科室负责人审批 →下发批准文本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针对用户
法人
联系电话
0791-85775389
监督电话
0791-85778512
办理地点
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山中大道1128号南昌县行政审批局农业事务科窗口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申报条件
申请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具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法规和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从事转基因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应当提供转基因林木安全证书。
收费依据与标准
本事项无收费

办理材料

(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必要
(二)营业执照(核验原件)
*必要
(三)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以及照片。
*必要
(四)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
*必要
(五)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核对原件后返回办事群众)
*必要
 (六)从事具有植物新品种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还应当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品种权转让公告、强制许可决定。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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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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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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